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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如何管理
作者:鲁班培训 来源:鲁班培训 浏览: 添加日期:2015-08-10
1、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1年度与2012年度为一个周期,2012年度与2013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2、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3、考增项: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特例省份:云南省、吉林省。
云南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必须在一次考试中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增项考试的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吉林省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但是只有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才能保留到下一年度。下一年度报名时按老考生用原档案号报名;没有达到的,按新考生重新报考。考生可自行对照。雷同试卷取消成绩。
举例:假如一位吉林的同学在今年的考试中成绩及分数线如下:施工管理90分,已经超过了满分的60%,因此可以保留到下一年;法规没有过分数线,则需要下一年重考; 但是建筑实务68分,虽然已经超过省级划的合格线54分,却没有达到试卷满分60%,即没有达到72分,因此也需要下一年重考。
请各位吉林考生注意,以免耽误下一年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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